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出台
对环境问题突出、影响较大,环境质量差的乡镇、街道主要负责人由市领导直接约谈,约谈3次后如再出现类似问题,对乡镇、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和相关处理。对各区和市级监管部门,除延续现有奖惩措施外,如发生影响较大的突出环境问题,予以通报,第二次约谈分管领导,第三次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,并严肃问责。
《方案》对照国家总体要求,明确提出在全面完成《大气十条》各项考核指标的基础上,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,全市PM2.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%以上,下降至70微克/立方米,并综合考虑各区去年同期空气质量基准水平以及上半年改善情况,按照68微克/立方米、70微克/立方米、71微克/立方米3档,将全市目标分解到各区。其中,滨海新区及下辖的开发区、保税区、中新生态城以及塘沽、汉沽、大港城区全部要求达到68微克/立方米。